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邵可強
4月16日,大河報刊發“智駕事故頻出引發諸多思考”調查報道(男子高速上開智駕打盹,直接翻車!公安部明確:目前處于輔助駕駛階段,駕駛人是責任主體),引起網友的廣泛關注。作為監管部門,4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最新消息:明確系統功能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不得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切實擔負起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水平。并健全事件事故報告制度。
工信部就“智駕”安全召集近60家車企開會
“智能駕駛出了事,車企和駕駛員都要承擔責任。”“自動駕駛的時代一定會到來,但要一步一步來。”“期待有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并立法明確此類事故的處理程序。”大河報刊發“智駕事故頻出引發諸多思考”調查報道后,不少網友發表自己的觀點。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網站消息,4月16日,該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召開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工作推進會。該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主要汽車生產企業近60名代表參加會議。
其中,圍繞有關產品準入和軟件在線升級備案要求,聽取汽車生產企業落實情況及建議。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介紹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重點關注事項。
并著重強調,汽車生產企業充分開展組合駕駛輔助測試驗證,明確系統功能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不得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嚴格履行告知義務,切實擔負起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水平。
車企不得對“智駕”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
相關業內人士稱,日常所說的“智能汽車”官方稱謂是“智能網聯汽車”,國家對其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均做出了規定。可以說,收緊對“智駕”的監管。
大河報記者注意到,今年2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落實相關政策要求,進一步做好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和具備軟件在線升級(OTA 升級)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與召回管理,規范汽車生產企業OTA升級活動。
汽車生產企業應當主動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營銷宣傳行為。企業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智能網聯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系統邊界等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夸大系統能力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和使用智能網聯汽車產品。
企業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或功能命名及營銷宣傳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費者該系統可以作為自動駕駛系統使用,具備實際上并不具備的功能等用語,防止駕駛員濫用風險。
同時明確,企業存在未按規定申報或備案、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企業在事故發生后 48 小時內上報信息
按照《通知》,健全事件事故報告與研判機制。
企業在獲知其生產銷售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發生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失效導致功能退出等事件或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車輛發生碰撞等事故的,根據有關要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報告。
其中規定,事故是指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使用期間發生的碰撞等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氣囊展開、不可逆乘員約束裝置或者弱勢道路使用者輔助安全系統展開、人員受傷、人員死亡等情形。
企業在事故發生后 48 小時內(如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事故發生后 24 小時內)提交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