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錫祥受賄一案。
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6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楊錫祥利用擔任平度市委常委、南村鎮黨委書記、副市長,青島市城陽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區委副書記、統戰部部長,青島紅島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青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青島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青島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設備采購、土地手續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763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楊錫祥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楊錫祥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楊錫祥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總臺記者 王偉 柳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