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沖鋒舟非法營運問題,目前已很快解決。3月27、28日,大河報•豫視頻分別以《乘沖鋒舟,可在黃河里“沖浪”? 有男子拉客稱,便宜價每人50元,還能跑遠一點》、《鄭州連夜行動!取締清理非法營運沖鋒舟!》為題對此進行報道。
那么,日常,像類似沿黃船只非法營運問題,又由哪個部門負責巡查監督?3月28日,大河報•豫視頻繼續關注。
市交運局:積極配合,對轄區黃河水域進行安全檢查
3月28日,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就該問題進行了專項回復——《關于黃河沖鋒舟情況的回復》。
回復中稱,該局看到大河報•豫視頻的報道后高度重視,立刻交辦至該局單位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調查處理。
具體情況是,依據《河南省水路交通運輸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通航水域運輸船舶以及水路運輸經營者和港口經營人的安全監督管理。未劃定為通航水域的水庫、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城市園林等范圍內水域的船舶安全管理由相應的主管部門負責。
根據《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在中央管理水域設立的海事管理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設立的海事管理機構(以下統稱海事管理機構)依據各自的職責權限,對所轄內河通航水域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
“綜上,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海事大隊只負責轄區內通航水域的執法工作。”鄭州市交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不過,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在有關此事的回復中表示,為積極解決報道中涉及的問題,3月28日上午,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惠濟大隊、海事大隊配合惠濟區交通運輸局對轄區黃河水域進行了安全檢查。
日常監管權責明確,另設有長效治理機制
記者了解到,依據《黃河鄭州段生態環境綜合管理長效機制》〔鄭黃河(2020)15號〕附件中黃河鄭州段灘區實施“三灘分治”的工作標準,低灘管控標準:低灘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禁止在低灘區域開展旅游和生產經營活動。由此,大河報•豫視頻報道中所涉及的黃河水域屬于禁入水域。
依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水上安全管理的意見》(鄭政文【2005】80號)文件精神,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通航水域內運輸船舶的安全監督管理;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的水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和船舶所有人”的四級水上安全責任制。支持各級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履行職責,針對水上安全秩序混亂以及重大安全隱患等問題,開展取締非法船舶、打擊非法載客等整治活動。
該《意見》中明確指出,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和船舶所有人安全責任制,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水上安全管理的專門人員,督促船舶所有人及作業人遵守有關水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水上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對不認真履行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造成重、特大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對有關監督管理部門領導及相關人員,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鄭州市還于2020年11月23日印發了鄭州市建設黃河高質量發展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核心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文件——《黃河鄭州段生態環境綜合管理長效機制》,其中提到,關于黃河鄭州段的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問題,鄭州專門設立有市級聯席會議制度,要求沿黃各開發區、區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組織。鄉(鎮、辦)成立巡查巡護隊伍,村級設立巡查員,
負責本轄區灘區生態環境問題的發現、制止、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