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最新消息,公布了“商轉公貸款”住房公積金直還簽約銀行名單。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稱,下列商業銀行已經與省直資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表中商業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直還方式”,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
據了解,自2012年起,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始推行“商轉公貸款”業務,但一直以來僅有自籌資金“先還后貸”的選項。自今起,河南省直公積金“商轉公”業務有了第二種模式——“公積金直還方式”。
那么,兩種方式有何不同?
“自籌資金模式”是指借款申請人提出申請,在公積金貸款通過審批后,自籌資金結清原商業貸款,注銷房屋原抵押登記;公積金中心在取得房屋抵押權后,將公積金貸款資金轉入借款申請人個人銀行賬戶。
“公積金直還方式”是指,借款申請人持商業貸款銀行出具的“同意辦理順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結清商業貸款函”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公積金中心在取得房屋順位抵押權后,將公積金貸款資金轉入商業貸款銀行指定賬戶,用于結清借款申請人的原商業貸款,結清商業貸款所需資金與公積金貸款的差額,由借款申請人在結算前另行支付。
此次公布的直還簽約銀行一覽表中,具體包含: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包含42家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鐵道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直屬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金水支行(金水個貸中心)、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金水支行(二七個貸中心)、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鐵路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經緯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鄭港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綠城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自貿區分行(包含20家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月湖南路支行。
因此,采用“公積金直還”辦理河南省直公積金“商轉公貸款”業務的方式,目前僅適用于以上銀行發放的商業貸款。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大河報·豫視頻記者,簽約銀行數量后續還會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具體以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示為準。(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宋煒雯)